平阴县审计局
审计报告
平审报〔2009〕7号
被审计单位:平阴县慈善总会
审 计 项 目 :2004至2008年度慈善捐赠资金收支
及管理情况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平阴县审计局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于2009年4月14日对县慈善总会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慈善捐赠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平阴县慈善总会根据平民字[2004]16号文件,成立于2004年4月,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现有义务工作人员13人,内设办公室、募捐部、项目部、救助部、财务部、慈善超市6个科室,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慈善捐赠资金按照“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慈善事业,促进文明”的方针,和“安老、扶孤、助残”宗旨,实施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爱心助残等救助工程。
截至2009年3月末县慈善总会账面资产总额2,590,634.27元;净资产总额2,590,634.27元;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收入总额28,342,064.67元,支出总额26,034,889.40元。
二、实施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对县慈善总会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慈善捐赠资金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是在县慈善总会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的基础上进行的,县慈善总会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其提供的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实施了在当时情况下认为有必要采用的审计程序:对县慈善总会慈善捐赠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详细审计;对银行存款进行了核对;对慈善捐赠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资产、净资产情况
截至2009年3月末账面资产总额2,590,634.27元;净资产总额2,590,634.27元。
(二)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收入总额28,342,064.67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87,000.00 元;
上级补助收入6,620,800.00 元;
会费收入268,400.00元;
捐款收入20,257,270.93元;
利息收入108,593.74元。
2.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支出总额26,034,889.40元,
其中:慈善救助支出13,454,758.62元;
公益活动支出8,480.00 元;
奖励资金44,000.00 元;
上缴上级支出200,000.00元;
事业支出1,402,007.28 元;
定向捐款支出10,925,643.50 元(老年公寓建设和平阴镇基地建设)。
3.净资产总额2,590,634.27元。
其中:固定基金283,459.00元;
创始基金1,300,000.00元;
事业结余1,007,175.27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县慈善事业发展形势良好,慈善捐赠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规模逐年扩大,受益人数逐年增多。县慈善总会自2004年4月成立以来,组织实施了“慈心一日捐”、“助学助医”、“抗震救灾”等社会捐赠活动,共取得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总计28,342,064.67元。组织开展了“助医助困”、“夕阳扶老”、“吃水工程”、“情暖万家”等救助活动,救助支出总额13,454,758.62元,其中:助学2405人次,助困4670人次,助医11375人次,改造敬老院6处,改扩建学校9处,吃水工程20处,较好地履行了慈善资金筹集和各种公益救助职责。
县慈善总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将受赠资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支出以及行政办公费等事业支出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